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我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20%)、科研实践经历和硕士学位论文(20%)、科研成果和获奖(20%)、研究计划(20%)、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20%)等五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4月18日-4月22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3251(办公时间) 联系人:陆老师
邮箱:2783881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