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我校研究生德育助理管理办法》和《我校研究生德育助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实践育人,培养“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六有大学生,结合学院近年研究生德育助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聘通知。
一、选聘要求及程序
(1)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按照横纵结合的方式设置。
聘任对象要求
(一)本院(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学生工作经历,以党员骨干和学生干部为主。
(2)聘任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德育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
(二)聘任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每年8-9月份公布德育助理岗位招聘信息,通过学生个人申请、自荐或他荐等环节入围考核选拔,考核选拔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官网公示选拔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学年度德育助理人选。
(三)聘任结果公示后,院(系)将研究生德育助理的整体分工报校学工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组,由专职辅导员担任组长,并对研究生德育助理进行管理。
(2)研究生德育助理主要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完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纵向事务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抓好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建为核心,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2.参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心理和思想动态,努力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
3.协助完成研究生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研究生“三助”的聘任管理、评奖评优及助学贷款的有关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就业工作。做好研究生就业数据上报、毕业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5.指导研究生社团开展文化、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横向带班德育助理工作包括:
1.参与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利用自身融于广大研究生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优势,在研究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发动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组织和指导研究生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引导研究生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参与研究生生活管理工作。熟悉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基本情况,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在此基础上,及时掌握研究生干部、骨干和个别人的全面情况。针对个别人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遇有重要动态或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各类危机事件。
3.参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配合院系业务部门和教研组,参与做好所负责年级或班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社会实践、中期考核、奖学金评定、违纪处理、就业引导等各项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时间与津贴
(1)研究生德育助理的聘期至少为1年,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2)研究生德育助理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8小时(包含坐班时间和非坐班时间)。
(3)德育助理基础津贴为人均800元/月,由院(系)按月发放。绩效津贴经院(系)考核、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核定后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每月6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每月4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每月200元发放绩效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享有绩效津贴。绩效津贴学期末发放,且不得超过院(系)德育助理总体经费。
四、考核与管理
(1)学院成立德育助理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和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牵头负责德育助理的考核聘任工作。
(2)德育助理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期末考核,同时每年年终综合考核院系德育助理整体工作情况。
(3)院系考核后,提交研工办再次考核,以院(系)考核为基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最终核定考核结果。
(4)考核标准
(一)院(系)德育助理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个人成长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
(二)定性方面重点考察德育助理政治觉悟、工作态度以及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情况,着重考察德育助理在完成德育助理的工作任务、创新研究生工作机制、服务师生方面的工作表现情况。
(三)定量方面重点考察德育助理日常工作,参与会议和活动以及可量化方面的工作情况,着重考察与研究生谈心谈话人次、参加会议和学生活动次数以及工作记录完备等情况。
(四)个人成长方面重点考察德育助理个人思想认识、政治觉悟提升,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工作会议、培训和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着重考察德育助理在党的政策、理论的学习方面,以及参加业务培训、工作实践以及发表工作相关的论文等情况。
(五)工作绩效方面重点考察德育助理所负责工作的改善和提升情况,着重考察德育助理所负责工作或指导的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或集体荣誉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核为“不合格”
1.政治觉悟不高,工作中出现不当言论或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校纪校规,被学院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3.在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工作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
4.在事关稳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
5.遇有突发事件,知情不报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6.所带班级、党支部等集体涣散或所负责的纵向工作表现较差的;
7.研究生工作会议出席率低于60%,或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
8.未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习培训任务的;
9.未履行检查职责,所负责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10.未能完成学业要求,屡次旷课,无故挂科的。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一)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三)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6)考核结果
(一)德育助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按照考核等级发放德育助理绩效津贴。
(二)学院推荐一名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助理参加全校“十佳德育助理”评选。“十佳德育助理”每年6月份评选,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发放2000元奖学金。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德育助理,除确因特殊情况可视情节考虑外,不得继续从事德育助理工作。
五、2024年研究生德育助理招聘程序
1、岗位公布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提供各项证书扫描件(合成一份pdf文件)
电子材料请于8月9日前发送邮箱:penghexiang@hust.edu.cn,邮件主题为:【德育助理选聘报名】+【姓名】+【联系方式】 ,同时扫码完成报名信息收集。
2、资格审查:院系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年龄、毕业院校、个人综合表现等各项情况。
3、考核选拔:院系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后续通知。
4、结果公示,学院于面试后一周内完成公示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鹤翔
联系电话:027-87542300
联系地址:我学院311室
我学院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