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3〕3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我校学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我校拟于2024年3月召开我校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
我学院成立校学代会代表专门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专门选举委员会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校学代会代表。经各班级、院学生会部门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
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13人
我学院本科生团支部代表每班各1人
会议时间:2024年1月4日(周四)14:30
会议地点:我学院103教室
我学院团委
我学院学生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