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21]32号)及《我校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我院将开展2023年度空岗聘任校外通讯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评议对象
1.应聘我校教授岗位者(含院聘职务);
2.应聘我校副教授岗位者(破格,海归年薪制教师)。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
1.《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见附件1)电子版(word格式),请填写好申请人个人信息。
2.《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简历;
(3)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
(4)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研究工作概述;
(5)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三篇代表作目录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成果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按校人[2021]32号文件规定填写。
三、评议办法
学院将统一组织开展校外通讯评议工作,按照《我校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执行。每位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人(个)的回避专家或单位名单,未提交则视为弃权。
四、相关工作说明
(一)申报材料中涉及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务必使用个人手签体签名。
(二)申报人送审材料将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18日,地点:313办公室。
五、时间要求
申请人发送材料及评审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bin@hust.edu.cn。收到邮件后,党政办将回复收到材料的确认信息,如未收到确认信息,请及时与党政办联系确认。延迟提交者将影响后续出评审结果的时间进度,提请特别注意。
附件:
1、《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用)
2、《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
3、《评审专家(单位)回避申请表》
我学院党政办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