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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3-07-08 09:22:38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21]32号)及《我校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我院将开展2023年度空岗聘任校外通讯评议工作,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评议对象

1.应聘我校教授岗位者(含院聘职务);

2.应聘我校副教授岗位者(破格,海归年薪制教师)。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

1.《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见附件1)电子版(word格式),请填写好申请人个人信息。

2.《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简历;

3)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

4)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研究工作概述;

5)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三篇代表作目录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成果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按校人[2021]32号文件规定填写。

三、评议办法

学院将统一组织开展校外通讯评议工作,按照《我校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执行。每位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人(个)的回避专家或单位名单,未提交则视为弃权。

四、相关工作说明

(一)申报材料中涉及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务必使用个人手签体签名

(二)申报人送审材料将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18日,地点:313办公室。

五、时间要求

申请人发送材料及评审费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bin@hust.edu.cn。收到邮件后,党政办将回复收到材料的确认信息,如未收到确认信息,请及时与党政办联系确认。延迟提交者将影响后续出评审结果的时间进度,提请特别注意。



附件:



      1、《我校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教学科研并重岗及科研岗用)

      2、《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

      3、《评审专家(单位)回避申请表》




我学院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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